大学生在北京就业有关规定

    京外生源的统分毕业生在京就业须有两个指标,一是学校的留京指标,二是用人单位的进京指标。留京指标由学校控制,指标数为京外生源的10%。由学校按综合测评排名情况择优留京;毕业生除了具有以上高校准予的留京指标之外,接收外地生的单位必须还应有接收外地生的进京指标。中央部委单位的外地生进京指标由人事部批准,北京市属单位的进京指标由北京市人事局掌握。毕业生只有同时具备了留京指标和进京指标后,方可在京就业。

优秀毕业生的标准及就业

    高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是: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汁会主义理论:关心时事,遵纪守法,热爱祖国,品德优良,在校期间,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在校期间两次以上获得校级“三好学生”或”优秀团员”或”优秀学生干部”等荣誉称号;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认真刻苦,成绩优良,毕业论文(或设计)优秀;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。身体健康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。优秀毕业生在就业时,不受地区、行业的限制,师范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可以在普教系统以外的教育单位就业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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